甲公司和乙公司为两家高科技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15%。甲公司总部在北京,主要经营业务在华北地区;乙公司总部和主要经营业务均在上海。乙公司与甲公司经营同类业务,已先期占领了所在城市的大部分市场,但资金周转存在一定的困难,可能影响未来持续发展
2013年1月,甲公司为拓展市场,形成以上海为中心、辐射华东的新的市场领域,着手筹备并购乙公司。并购双万经过多次沟通,与2013年3月最终达成一致意向。
甲公司准备收购乙公司100%股权,为此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乙公司进行价值评怙,评估基准日为2012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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