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位于甲省某市区的一家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乙省某市区提供写字楼和桥梁建造业务。2019年12月具体经营业务如下:
1.该建筑企业对写字楼建造业务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按照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本月取得含税金额3000万元并给业主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该建筑企业将部分业务进行了分包,本月支付分包含税金额1200万元,取得分包商(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桥梁建造业务为甲供工程,该建筑企业对此项目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本月收到含税金额4000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该建筑企业将部分业务进行了分包,本月支付分包含税金额1500万元,取得分包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该企业其他符合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0.93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企业在乙省应预缴的增值税。
(2)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3)计算业务(2)企业在乙省预缴的增值税。
(4)计算企业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
(5)计算企业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
(6)计算企业应向总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