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市某白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甲企业委托加工一批粮食白酒,甲企业发来粮食成本100000元,白酒厂按合同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0元,该批白酒于2010年3月15日生产完成并交付甲企业,共计3吨白酒,该白酒厂挂入往来账结算,未作其他处理,注:假定白酒厂没有同类白酒售价。
请问:
(1)白酒厂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如不正确,请作出正确的税务处理。
参考答案:
注:假定白酒厂没有同类白酒售价。
请问:
(1)白酒厂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如不正确,请作出正确的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