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化工企业,2020 年 1 月经批准启动硅酸钠项目建设工程,整个工程包括建造新厂房和冷却塔以及安装生产设备等 3 个单项工程。2020年 2 月 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将该项目出包给乙公司承建。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建造新厂房的价款为 600 万元,建造冷却塔的价款为 400 万元,安装生产设备需支付安装费用 50 万元。建造期间发生的有关事项如下:
(1)2020 年 2 月 10 日,甲公司按合同约定向乙公司预付 10%备料款 100 万元,其中厂房 60 万元,冷却塔 4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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