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中成药生产与销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19年实现会计利润112万元,有关资料如下:
(1)取得不含税中成药销售收入1600万元,与之对应的成本为600万元。
(2)年初购入未上市的居民企业乙公司10%股权,5月份分回股息10万元;11月底将该股权全部转让,转让收入800万元,该项股权取得成本为200万元,截止11月底乙公司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100万元。
(3)发生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含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自行研发新技术相关费用1
分类:中级会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