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15年、2×16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15年2月10日,甲公司自公开市场以6.8元/股购入乙公司股票2 000万股,占乙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数量的4%,取得股票过程中另支付相关税费等40万元。甲公司在取得该部分股份后,未以任何方式参与乙公司日常管理,也未拥有向乙公司派出董事及管理人员的权利。甲公司管理该项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长期持有、获取稳定分红。
(2)2×15年6月30日,甲公司以4 800万元取得丙公司20%股权。当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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