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兴办甲个人独资企业, 2016 年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 1 )向非金融企业借款 200 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 1 年,利率 8% ,全年利息支出 16万元均已计入财务费用。
(2 )实发合理工资中包括张某工资 6 万元、雇员工资 20 万元。
( 3 )实际发生雇员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0.8 万元。
( 4 )营业外支出中包括行政罚款 3 万元、合同违约金 4 万元。
( 5 )张某 2016 年 3 月以个人名义购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同年 9 月出售,持有期间取得股息 1.9 万元;从境内非上市
分类:(初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