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拟自建厂房,与该厂房建造相关的情况如下:
(1)2016年1月1日,甲公司按面值发行公司债券,专门筹集厂房建设资金。该公司债券为3年期分期付息、到期还本不可提前赎回的债券,面值为20 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7%,发行所得20 000万元存入银行。
(2)甲公司除上述所发行公司债券外,还存在两笔流动资金借款:一笔于2016年1月1日借入,本金为5 000万元,年利率为6%,期限3年;另一笔于2017年1月1日借入,本金为3 000万元,年利率为8%,期限5年。
(3)
分类:中级会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