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货物生产和销售。 2014年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 5000万元、转让机器设备收入 4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 20万元、客户合同违约金收入 2万元。
(2)支付税收滞纳金 3万元、银行加息 10万元,向投资者支付股息 30万元,向关联企业支付管理费 17万元。
( 3)发生业务招待费 50万元,其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合计 2600万元。
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公司 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 )。
A.2352万元
B.2387.69万元
C.2407万元
D.2406.8万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