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经批准于2019年1月1日以5010万元的价格(不考虑相关税费)发行面值总额为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资金专门用于某工程项目,工程项目于当日开工。
(1)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5%,实际年利率为6%。自2020年起,每年1月1日支付上年度利息。自2020年1月1日起,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申请按债券面值转为甲公司的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初始转换价格为每股10元,即按债券面值每10元转换1股股票。
2020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了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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