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城一从事白酒生产销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和5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2019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粮食白酒30吨,每吨买价1万元,粮食白酒入库,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
(2)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酒精,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格40万元,酒精入库,支付运费5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3)领用上述酒精全部发送给外单位加工成粮食白酒100吨,对方收取加工费10万元,受托方垫付辅助材料款5万元,均收到受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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