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即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负责经营的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是:A.某施工工地升降机操作工刘某未注意下方有人即按下启动按钮,造成维修工张某当场被挤压身亡。刘某报告事故时隐瞒了自己按下启动按钮的事实
B.甲在施工场地卸货倒车时,不慎轧到装卸工人乙。因救护及时,乙并未受到严重伤害。后两人达成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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