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2014年,在外地打工的王某接到家中求助电话,遂到ATM机取款,遇机器故障,乘机多取走9万元。案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可对王某从轻处罚。该

  • 题目分类:研究生入学
  • 题目类型:选择题
  • 查看权限:VIP
题目内容:

2014年,在外地打工的王某接到家中求助电话,遂到ATM机取款,遇机器故障,乘机多取走9万元。案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可对王某从轻处罚。该案数万字的判决书在网上公开,判决书的主要论证理由有:被告人主观恶性较轻;非法获取钱财的方式较平和;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被告人家庭生活困苦,案发自首后,能及时归还全部所盗款项。王某对社会管理秩序心存畏惧,其案发后的行为说明他仍心存良知。因此,法院依法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大部分网友认为该判决书辨法析理,判决结果合情合理合法。 运用法理学有关理论,分析本案的法律论证是否具有正当性,为什么?

答案解析:

论述我国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论述我国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查看答案

联系我国实际,论述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

联系我国实际,论述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

查看答案

2011年10月,某市F区人大进行换届选举。5月初,高校教师王某通过微公开其参选该区人大代表的意愿,并公布了个人身份和简历基本情况。该条微博发布后,引起了社会广

2011年10月,某市F区人大进行换届选举。5月初,高校教师王某通过微公开其参选该区人大代表的意愿,并公布了个人身份和简历基本情况。该条微博发布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宪法学知识

查看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请分析此条法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