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借 200 万元,签订借款合同。甲公司担心乙公司的无偿还能力。乙遂委托丙提供其价值 150 万元的房屋向甲做抵押担保,甲、丙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双方嫌办理登记手续太麻烦没有办理登记。乙公司又以自己公司的价值 50 万元的汽车质押给甲公司,订立了质押合同并将车辆转移给甲公司占有。乙公司因亏损无力还债,甲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的效力分别为( )。
A.抵押合同有效、质押合同无效
B.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无效
C.抵押权和质押权均已设立
D.质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未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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