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办公楼工程, 地下一层, 地上十六层, 建筑高度 55 米, 建筑面积 18600m2, 基坑开挖深度 5.5m。 该工程由某施工单位总承包, 其中基坑支护工程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施工。
在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前, 分包单位编制了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经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组织专家论证, 监理机构认为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均不符合规定, 不同意进行论证。 主体结构施工至十层时, 项目部在例行安全检查中发现五层楼板有 2 处(一处为短边尺寸 2
分类:一级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