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背景资料某办公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总建筑面积26800m2 ,筏
板基础,框架剪力墙结构。建设单位与某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
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装饰装修工程分包给了符
合资质条件的专业分包单位。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
基坑开挖完成后,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勘察、
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相关人员等进行难槽。首
先,验收小组经检验确认了该基坑不存在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
及其他地下埋设物;其次,根据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建议,验收小组
仅核对基坑的位置之后就结束了难槽工作。
事件二:
有一批次框架结构用的钢筋,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与上一批次已批
准使用的是同一个厂家生产的,没有进行进场复验等质量验证工作,直
接投入了使用。
事件三:
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巡查时,发现第八层框架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时
留下的适当空隙,间隔了48 小时即用斜砖补砌挤紧。
事件四:
总工程师在检查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时,确认施工总承包单位已经完
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与施工管理
资料,以及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参建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
格文件并符合要求,但还缺少部分竣工验收条件所规定资料。
在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和装饰装修工程分包
单位将各自的工程资料身项目监理机构移交,由项目监理机构汇总后向
建设单位移交。
1. 事件一中,验槽的组织方式是否妥当?基坑验槽还包括哪些内
容?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