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17周岁的高中生甲继承其父价值15万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块。后未经其母同意将该 表以13万元出卖给乙,因甲长得高大魁梧,举止言谈较老成,乙误信其已成年,遂将此表买下

  • 题目分类:研究生入学
  • 题目类型: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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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17周岁的高中生甲继承其父价值15万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块。后未经其母同意将该 表以13万元出卖给乙,因甲长得高大魁梧,举止言谈较老成,乙误信其已成年,遂将此表买下。二日后,乙又将此表以13. 8万元转卖给不知情的丙。甲母获悉此事后,向乙交涉,认为甲、乙之间的买卖无效;又向丙主张乙无权转卖此表,要求丙将此表还给自己。

试运用民法原理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析说明以下问题:

(1)甲与乙的买卖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母能否请求丙返还此表?为什么?

(3)甲与乙之间的关系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解析:

甲、乙、丙是同胞兄弟姐妹,三人共有从其父母处继承的房屋一处,该房在其父母生前以甲、乙、丙为共有人出租给丁,租期20年。后来父母去世,三人约定,房屋由三人共同继承

甲、乙、丙是同胞兄弟姐妹,三人共有从其父母处继承的房屋一处,该房在其父母生前以甲、乙、丙为共有人出租给丁,租期20年。后来父母去世,三人约定,房屋由三人共同继承,等租期届满后收回房屋,然后再协商分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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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因事争执互殴,甲用铁条打乙,乙遂抽刀相向。乙妻恐事闹大,奋力夺下乙手中的刀,又恐丈夫吃亏,顺手拿起一木板凳递与其夫,乙持木板凳与甲相抗,不料板 凳上的铁钉

甲、乙因事争执互殴,甲用铁条打乙,乙遂抽刀相向。乙妻恐事闹大,奋力夺下乙手中的刀,又恐丈夫吃亏,顺手拿起一木板凳递与其夫,乙持木板凳与甲相抗,不料板 凳上的铁钉打中甲太阳穴,致甲死亡。根据刑法理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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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名例律》规定:“凡律自颁降日为始,若犯在以前者,并依新律拟断。”其注云:“此书言犯罪在先,颁律后事发,并依新定律条拟断,盖遵王之制,不得复用旧律也。”

《大明律·名例律》规定:“凡律自颁降日为始,若犯在以前者,并依新律拟断。”其注云:“此书言犯罪在先,颁律后事发,并依新定律条拟断,盖遵王之制,不得复用旧律也。”请说明其基本含义,并从法律适用原则发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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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维纳(B.Weiner)的归因理论,能力的归因属性是(  )。

根据维纳(B.Weiner)的归因理论,能力的归因属性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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