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与江某于2004年8月8日登记结婚。婚后二人订了一份夫妻忠诚协议,规定:婚后各方应以家庭为重,互相忠实;任何一方背叛对方,背叛方必须同意离婚,且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随着女儿的降生,2006年初,二人又补充了忠诚协议的内容:如一方违反忠诚协议,离婚后女儿归无过错方抚养,过错方必须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 2009年9月,江某得知孙某与其上学时期的恋人邹某重温旧情,气愤不已,但因孙某一再保证以后不再与邹某联系,故江某原谅了孙某。 2010年4月,江某发现孙某仍然与邹某保持着联系,且经常互发暧昧短
分类:研究生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