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996年9月,张男应征入伍。2002年10月,张男与黄某登记结婚。婚后生活一段时间,黄某认为张男与他人相处失当,双方因此及其他生活琐事多次发生矛盾。自2003年11月起,双方开始分居生活。2003年底,张男转业。2004年5月,张男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黄某离婚。审理中,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财产存在争议。经查:共同居住的房子是黄某婚前继承其父亲的遗产,张男婚后从部队所得8万元的伤残补助金,女方婚后下岗获得的企业破产安置补偿费2万元,张男转业后购买体育彩票中奖10万元。关于上述财产的归属,双方没有任何的约定。那么,上述哪些财产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共同居住的房子
B:8万元的伤残补助金
C:2万元的企业破产安置补偿费
D: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所得的10万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