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张某、王某、李某共同诈骗一案,由A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终结后,由A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年,王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一审宣判后,张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王某、李某表示不上诉。于是,一审人民法院在判决书送达给三被告的次日,将被告王某、李某交付执行,张某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但量刑畸轻,二审人民法院经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人民法院适用法律不当,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在本案中,有哪些做法是违法的?()
A.一审人民法院在判决书送达给三被告的次日,将被告王某、李某交付执行
B.一审人民法院只将张某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C.二审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D.二审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本案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