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患,65岁。患胃癌四年,晚期,已失去手术治疗价值,生命垂危。家属再三恳求医生,希望能满足病人心理上的渴求,收他入院。 某男患,65岁。患胃癌四年,晚期,已失去手术治疗价值,生命垂危。家属再三恳求医生,希望能满足病人心理上的渴求,收他入院。医生出于“人道”,将他破格地收入院。究竟该不该收治这个病人。从病人的权利分析,应该收治的理由是( ) 分类:代维资格考试 题型:判断题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