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中国公民王某为北京市一家上市公司员工,2020年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1)每月工资总额9500元,含个人缴付的年金380元和按照规定缴付的“三险一金”800元,王某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一套,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注明每月支付租金2500元,无其他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2)2020年2月,春节前王某取得公司支付的2019年度年终奖10000元,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3)在2020年期间,王某利用业余时间去某辅导机构做兼职讲师,每月取得兼职收入3000元。
(相关资料:王某所在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王某本年度取得的工资与上年度相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王某1月工资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王某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王某取得兼职收入每月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王某综合所得年收入额。
(5)判断王某是否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