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约翰为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2013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企业取得工资收入39800元,另每月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2000元,每月以现金方式取得伙食补贴200元;
(2)2013年7月至l2月将境内一处门面房出租,租赁期限l年,月租金4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12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3)从境内外资企业取得红利12000元;
(4)10月份取得境内某公司支付的董事费收入3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10000元,约翰不在该公司任职。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
(1)约翰每月取得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无需计算金额)
(2)计算2013年约翰取得的租赁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3)计算2013年约翰取得的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2012年约翰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计算2013年约翰在中国境内合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