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卷烟厂和其客户乙卷烟批发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甲卷烟厂主要生产A牌卷烟和雪茄烟,其中A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为120元/标准条。
2020年12月,甲卷烟厂和乙卷烟批发公司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甲卷烟厂: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烟叶,开具的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80万元(同时注明支付的价外补贴为8万元),将其运往丙企业委托加工烟丝,发生不含税运费2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向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15万元。
丙企业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
该批烟
分类:(中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