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纳税户“喜乐聚酒店”的老板李某,2015年1月,将酒店承包给张某经营,张某每月向李某交承包费5000元,有关承包经营的事项,李某未向税务机关报告。自2015年1月起该酒店一直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务机关 多次催缴无效。2015年5月20日,税务所找到李某,责令其在5月31日前缴纳欠缴的税款10000元,责令期限已过,李某仍未缴纳税款,6月1日经主管税务机关南山区地税分局局长批准,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但喜乐聚酒店已经在5月底关门停业,张某不知去向,税务机关扣押了李某的小汽车一辆,6月10日小汽
分类:(中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