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共同出资建立。公司股东会由兄弟 五人组成,张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后,兄弟五人析产,于是协议减少公司资本。 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司资本为170万元。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①现金9. 3万元;②存料91万元;③ 制成品盘存86万元;④厂房机器设备82万元;⑤运输设备65万元;⑥盈利19.7万元,加上其他财产,共 计350万元。此外,公司还拥有商标专用权,价值70万元。按张军兄弟五人的协议,从上述公司资产中 剥离出280万元,由5位股东
分类:(中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