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外籍专家甲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于2014年2~11月受聘在华工作。该期间甲每月取得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人民币28000元;另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住房补贴人民币5000元,已知外籍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去费用标准为4800元/月;全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则下列关于甲在中国期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
A.(28000×25%-1005)×10=59950元 B.[(28000-4800)×25%-1005]×10=47950元
C.[(28000-5000-4800)×25%-10051×10=35450元
D.[(28000+5000-4800)×25%-10051×10=60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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