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孙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改判孙某死刑立即执行、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题目内容:
孙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改判孙某死刑立即执行、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第一审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死刑复核
B.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因杀人罪判处死刑的核准权已经授权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不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该死刑判决是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应当生效,执行死刑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孙某涉嫌抢劫罪,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以审判员肖某为审判长与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法庭审理中,孙某对被指控的犯罪供认不讳,并主动交代了其1年前实施的盗窃罪。合议庭经评议,当庭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4年,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宣判后,法院告知孙某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后5日内上诉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孙某的上诉状后,经审查认定原判决事实清

孙某涉嫌抢劫罪,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以审判员肖某为审判长与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法庭审理中,孙某对被指控的犯罪供认不讳,并主动交代了其1年前实施的盗窃罪。合议庭经评议,当庭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4年,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宣判后,法院告知孙某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后5日内上诉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孙某的上诉状后,经审查认定原判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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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口最稠密的城市中,警察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也最大。这些城市中的\\\"无目击证人犯罪\\\"的犯罪率也最低。看来,维持高比例的警察至少可达到有效地防止此类犯罪的效果。下列哪项如果为真,最能有效地削弱上述推论?( )

在人口最稠密的城市中,警察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也最大。这些城市中的\\\"无目击证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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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靠发债借钱维持其经济增长和过度消费,新兴经济体积累大量外汇储备,这只是全球经济失衡的一种表现,更深层的驱动因素在于当前美元主导的单一国际货币体系。进一步说,新兴经济体美元储备增加不是愿不愿意的问题,而是在美国政府掌控美元发行、以美元作为国际主要支付手段的国际货币体系起作用以及美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条件下\\\"不得已\\\"的选择。 这段文字主要说明了( )。

美国靠发债借钱维持其经济增长和过度消费,新兴经济体积累大量外汇储备,这只是全球经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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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16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16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 B.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C.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 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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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交通部公布的统计数字表明,接近80%的交通死亡事故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车速低于每小时50英里;第二,出事地点在距肇事者家25英里之内。因此如果你在美国驾车时速高于50英里并且超出你家方圆25英里之外,那么,你是较为安全的。 以下哪项,如果是真的,最为有力地削弱了上述论证的结论?( )

美国交通部公布的统计数字表明,接近80%的交通死亡事故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车速低于每小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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