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为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食品的生产,2013年11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从某农业生产者处收购花生,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为50000元,货物验收入库;支付某运输企业运费400元,尚未取得增值税发票。
(2)销售副食品给某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5000元,并以本公司自备车辆送货上门,收取运费585元(含税,与货款一并核算)。
(3)销售副食品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0000元。委托某运输企业运送,甲企业负责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3000元。
(4)从某设备制造公司购进检测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元。(5)购进货运卡车一辆,支付不含税价180000元,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题。
业务1中准予抵扣的进项税是()元。 A.0
B.6500
C.6544
D.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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