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背景资料】某酒店对客房进行改造装修,装修面积4000m2,工期为7个月。某承包商根据领取的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利用低价投标策略中标。该承包商于2004年11月18日与业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总价800万元的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90天。合同规定当工程变更、现场条件变化和工程量增减等因素引起工程造价增减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时不得调整,如果超过该比例,双方协商解决。
承包商于2004年11月25日进场施工。开工后10天,业主对客房的装修设计进行部分变更。承包商对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进行预算,增加工程造价18万元。同时,业主取消了部分客房安装分体空调的要求,涉及工程造价26万元。工程进行了一个月后,业主因资金不到位,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与承包商协商确定暂停施工20天。恢复施工后不久,2005年元月14日至20日,因罕见的暴风雪导致交通受阻,定购的几种主要装修材料滞留在运输途中,不能按时进场,导致停工7天。春节期间按有关规定放假7天,没有施工。
承包商按规定时限及时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要求。
【问题】
1、该工程采用总价合同及约定的工程造价调整条款是否合适?试说明理由。
2、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主要有哪些?
3、因设计变更引起造价增加和减少可否进行总价调整?说明原因。设计变更部分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确定?
4、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应为多少天?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