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A公司为200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A公司的董事长,未持有A公司股票。2011年12月,A公司的股价跌入低谷,甲以每股22元的价格购入A公司l0万股,并向公司报告,2012年1月5日,甲以每股26元的价格出售了3万股股票,并向公司报告。丙在2012年1月5日买入A公司股票1万股,成为A公司的股东(不在A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丙从A公司的公告中发现了甲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事情后,于2012年1月9日要求A公司董事会收回甲买卖股票的收益,董事会一直未予以理会。
2012年2月12日,丙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一个诉讼,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
2012年3月13日,A公司在上交所连续20个交易日的公司持股情况一直如下状态:
持股股东 | 持股比例 |
B机构投资者 | 30% |
C机构投资者 | 25% |
A公司董事乙 | 15% |
A公司董事甲 | 0.15% |
A公司总经理 | 10% |
其他投资人 | 19.85% |
(1)甲买入A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出售A公司股票的数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丙是否有资格提起诉讼?并说明理由。
(5)A公司出现2012年3月13日的情况上交所会采取什么措施?如果公司不执行会有什么后果?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