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A
二年
- B
三年
- C
五年
- D
七年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年
三年
五年
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