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一个国家的宪政制度如果常常为其他国家所效仿,这个国家的宪法就被称之为“宪法之母”,据此,下列国家的宪法被称为“宪法之母”的是()。

题目内容:
一个国家的宪政制度如果常常为其他国家所效仿,这个国家的宪法就被称之为“宪法之母”,据此,下列国家的宪法被称为“宪法之母”的是()。
A.美国
B.法国
C.英国
D.德国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2017年8月24日,全国工商联发布《2017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2016年,民管企业500强出口总额出现大幅回升,达到1495.4亿美元,占我国出口总额的7.17%,2015年增加395.79亿美元,增幅为35.99%。海外投资项目达到1659项,增长24.92%;投资总额达515.32美元;进行海外投资的企业数量也比2015年的201家增加了113家。据统计,民营企业500强中,共有210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从地区分布看,有144家企业分别位于浙江、江苏、广东、山东和福建等东部沿海经济

2017年8月24日,全国工商联发布《2017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2016年,民管企业500强出口总额出现大幅回升,达到1495.4亿美元,占我国出口总额的7.17%,2015年增加395.79亿美元,增幅为35.99%。海外投资项目达到1659项,增长24.92%;投资总额达515.32美元;进行海外投资的企业数量也比2015年的201家增加了113家。 据统计,民营企业500强中,共有210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从地区分布看,有144家企业分别位于浙江、江苏、广东、山东和福建等东部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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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即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负责经营的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是: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即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负责经营的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是:A.某施工工地升降机操作工刘某未注意下方有人即按下启动按钮,造成维修工张某当场被挤压身亡。刘某报告事故时隐瞒了自己按下启动按钮的事实 B.甲在施工场地卸货倒车时,不慎轧到装卸工人乙。因救护及时,乙并未受到严重伤害。后两人达成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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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所描述的情形符合史实的是:

下列所描述的情形符合史实的是:A.苏东坡可以吃到辣椒 B.唐朝时期,西红柿炒鸡蛋就是家常菜了 C.三字经所言的“六谷”中的黍指的是玉米 D.花椒原产中国,胡椒是张骞出使西域后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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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句中,语义明确,没有歧义的一句是:( )

下列各句中,语义明确,没有歧义的一句是:( ) A. 总理叮嘱几个工厂的负责人,新一年的工作一定要有新面貌 B. 这件精致的花瓶作为今天得分最高的嘉宾的礼物赠送给他 C. 该国球迷看不上2002年世界杯足球赛 D. 莫扎特一生创作了不少钢琴或小提琴协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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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之长短,或许由于遗传因素,或许由于后天条件。徐某长寿有遗传因素,所以他的长寿与后天条件无关。以下与题干的论证结构相同的是:

人寿之长短,或许由于遗传因素,或许由于后天条件。徐某长寿有遗传因素,所以他的长寿与后天条件无关。 以下与题干的论证结构相同的是:A.武松过景阳冈,要么打死老虎,要么被老虎吃掉。武松打死了老虎,所以他没有被老虎吃掉 B.从这个小山村到县城只有两条路,一条大路,一条小路;大路比较远,小亮决定不走大路,所以他只有走小路 C.功课不好的原因或是上课不认真听讲,或是课后不认真复习。小明上课认真听讲,所以他课后没有认真复习 D.学院规定,大一学生至少选修一门外语课,或是英语,或是法语。小华选修英语课,所以他不能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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