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额为1 000万元,工期为1 2个月。承包合同规定:(1)主要材料及构配件金额占合同总额的6 2.5%;(2)预付备料款额度为1 5%,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的价值相当于预付备料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3)工程保修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3%,业主在最后一个月扣除;(4)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作调整。由业主的工程师代表签认的承包商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的建安工程量见表4-13。
【问题】
1.承包人在基础分部工程完工并经确认质量
分类: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