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有甲、乙、丙三种股票被选为样本股,基期价格分别为3.20元、4.00元和5.00元,计算日价格分别为6.40元,6.40元和5.50元。如果设基金指数为100点,用综合法计算结算为(6.4+6.4+5.5)÷(3.2+4+5)*100,即150点。() 题目分类:证劵从业( 旧 ) 题目类型:选择题 查看权限:VIP 题目内容: 有甲、乙、丙三种股票被选为样本股,基期价格分别为3.20元、4.00元和5.00元,计算日价格分别为6.40元,6.40元和5.50元。如果设基金指数为100点,用综合法计算结算为(6.4+6.4+5.5)÷(3.2+4+5)*100,即150点。()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